学院公告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转)关于开展2016、2017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11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09〕35号,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对2016、2017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2)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一年的重点项目,以及立项时间超过半年的面上项目,均须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程序自定。检查结束后须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以及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院。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凡是到期的各类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所在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附件5)报送我院。我院对有关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该项工作,严格制订检查(验收)工作程序,按照《管理办法》对2016、2017年获立项的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我院将对该单位申报下一年度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指标限额进行扣减,并按照《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三)请各单位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院,同时将电子材料压缩发送至262314198@qq.com(文件命名:检查/验收+立项年份+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郑老师、黄老师
电话:39322721;39322917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23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4.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5.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6.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相关实施管理办法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实验2号楼

传真:020-39322511

办公室电话:020-39322527

邮箱:Email:tmjtxy@gdut.edu.cn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bet356平台首页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