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培养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研究生校内优质生源培育,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高层次、高质量、创新性人才培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高起点、重创新、厚基础、强能力、求卓越”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部署,组织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及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六)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七)研究生校内优质生源培育项目;
(八)研究生招生宣传行动项目;
(九)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他类型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2018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中。
2. 本年度申报的各类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统筹安排;申报人在申报时,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提出申报项目的具体经费安排;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更改资助经费额度。
3.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项目认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考核,按照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划拨各项目的实施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建设成效,项目经费要真正用于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
4. 各申报人(单位)应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对于各项学术交流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进行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5. 有同类在研(含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6.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半年。其中,研究生招生宣传行动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术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
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参照《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参照《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参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所有研究项目都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生示范课程及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研究生示范课程项目参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教学案例库,应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采用幕课等现代信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总结归纳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模式。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度,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至少实质性合作2年以上。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申请及管理。
5.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邀请国外教授及知名学者,短期集中时间到我校举行研究生培训、讲座、指导等国际交流活动,或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研究生前往境外大学集中交流,申请人在申请该项目时,需要提供明确的目标,及活动安排细节、详细的经费预算。
6.研究生校内优质生源培育研究项目
该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由研究生生源培育工作相关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该类项目为提高本校学生第一志愿考研率,实时掌握本科生考研意愿及考研生源跟踪培养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善校内优质生源培育的质量和效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7. 研究生招生宣传行动项目
该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须切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设定指标目标须合理可行,实施方案须具体科学。招生宣传是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的工作,应在认真分析本学院的目标生源,了解考生获取研招资讯的主要途径及主要关注内容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学院在师资、实验平台、学生就业优势等软、硬件条件的优势,制定宣传方案,并加大落实力度。
8.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他类型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有关意见和方案要求而开展的其他类型项目,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协同育人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库建设等。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能较好理解和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先进理念和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人(申报单位)结合高水平建设体规划,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学校将有步骤、有侧重地在限额范围内择优遴选各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人(申报单位)须按申报类别填写并提交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8)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需填写
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9),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行政楼323,
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262314198@qq.com(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项目类别+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请于2018年6月15日16:00前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老师、黄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21、39322917、39322722
五、其它说明
本年度需推荐申报认定的上一级(省级、国家级等)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项目将在本次征集立项的各类校级项目中遴选评审后产生,不再重新征集。
附件:
1.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5.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请书
6.研究生校内优质生源培育项目申请书
7.研究生招生宣传行动项目申报书
8.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
9.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10.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相关实施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