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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4        阅读量: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省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发布(附件1、2)。本次申报指南与以往有较大变化,请各位老师认真研读指南内容,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指南注意事项:

1、该专项项目均须有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主要针对具体合作项目的具体分工与责权的约定。

2、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

3、专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经参与实施“一校(院、所)一镇”计划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专业镇内的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全省共有省级专业镇342个,我校目前与东莞横沥镇、云浮新城镇已开展“一校一镇”合作。此外,我校还与肇庆睦岗镇、潮州黄冈镇、惠州惠环街道、中山南头镇等省级专业镇正着力推进“一校一镇”合作事宜。)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的团队与入驻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特派员的申请工作可登陆科技厅“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咨询了解。

5、从往年项目申报情况看,省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理立项率相对较高,可积极联系中科院相关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二、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1、项目统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按照项目类别和层次分类进行专家评审、管理评价、现场考察或答辩(重点项目),择优入库。

2、项目如以学校作为主报单位时,“广东工业大学”为学校项目申报的科技主管部门,各学院、中心为申报单位(单位名称是广东工业大学××学院、中心),教师为项目申报人;如学校是参与单位时,则以“广东工业大学”名义参与项目申报。

3、各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下午5点,根据以往情况,截止当天一般系统极为缓慢,为避免因网络繁忙耽误申报,建议提前一天提交申报材料,并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学校主报项目),如有补充修改,可在学院提交成功后由学校退回修改。

4、各申报项目可于2013年4月8日前登陆系统查询项目审核状态,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有水印编号的项目申报书正稿1份,连同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逐级提交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学校主报项目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参与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产学研科,由学校统一上报省科技厅。企业主报项目请以地市科技局规定时间为准。

5、网上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个人填写申报书保存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提交(3月29日下午5时以前)-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提交(4月8日以前,此时间段内项目可退回修改)-申报人打印申报书签字盖章提交-科技厅受理纸质材料(4月10日前)。

6、为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如确定申报意向,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登记表》(附件3),将项目申报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科研秘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学校科技处,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438184494@qq.com。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项目申报有关咨询请联系科技处

穆淼,张良浩,39322711;黄亦鹏,39322713

附件:

1、:2013年广东省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登记表

发布单位: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3-4 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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