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和省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6年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2、2016年以前进入我校工作但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持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的培训。(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1、按照教育部规定,岗前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
2、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统考时间为12月3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日期:10月22、23、29、30日,11月5、6、12、13、19、20、26日;考试日期:12月3日。
2、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有关教学安排、培训的详细时间地点、培训学员的班别及课程安排,请学员于培训前一周在省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的“培训通知”栏目查阅,并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依时参加培训。
四、培训报名及填表说明:
(一)报名方式
1、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参训人员的信息,填写《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于9月9日16:00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0,邮箱:jsfzzx@gdut.edu.cn)。学员5人以上的单位请指定一位负责人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并在报名表中以*号标示出来。
2、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训人员,于9月12日9:00—23日22:00间登录省师培中心的报名系统http://gdsz.scnu.edu.cn/baoming/gpbm/login-login.action完成注册报名,逾期将无法参加今年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3、参训人员系统注册时,务必选择“个人用户”入口;完成注册后登录上传个人信息及报名,其中,单位选择“广东工业大学”;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证件照,文件名后缀为小写的.jpg。(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4、培训人数有限额,达到限额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报名,请需参训人员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尽早报名。
(二)填表说明(请按“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
报名表“培训课程情况”一栏的填写,请按照要求选择以下代码:
A代表全修4门课程(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B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学(修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C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心理学(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D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E代表重修,在备注栏填写重修课程的名称。
五、培训经费
各学员培训费和教材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对首次培训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下期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新教师岗前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各学员认真阅读《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管理条例,按时按点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七、联系方式:
1、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办公楼510室,联系电话:85211060、85213353,联系人:王老师。
2、本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39325016,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2.《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3.个人网上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