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核对2015年度科研积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6        阅读量: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部门、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5年度科研积分已计算完毕,由于科研积分涉及到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请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9月18日前联系科技处(以电话/邮件形式联系39322710 / ruanyibang@qq.com),逾期将不再办理该项事务。

查看科研积分方法:

1. 进入科研管理系统(http://222.200.98.160:8000/business/login.jsp),默认用户名密码均为工号。

2. 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在以往的积分考核工作过程中,常出现各种积分问题的质疑,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附件3第十一条:科研项目业绩金分两次发放,纵向项目经费到校当年下拨70%,剩余30%于项目结题验收后下拨;不能结题验收或者不能按财务和技术要求验收的项目不予下拨,如项目结项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处理的,学校将扣回已下拨的业绩金。

2. 此次积分为2015年期间到账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专利等。

3. 教务处管理项目的积分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管理项目的积分由研究生处提供,不需要老师个人提供数据到科技处。

4. 校内项目、学校配套经费、人才引进项目、不扣管理费等项目经费均不计算积分。

5. 数据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不算积分,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数据不算积分。

6. 所有参与计算积分的项目、成果均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过期不予补发。

7. 在录入论文后,如果该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SCI、SSCI、EI等收录证明),则在能够提供收录证明后才给予学校通过;录入相关科研成果时,需分配好贡献率,否则不计算积分。

8.纵横向项目需分配好年度工作量、业绩金(横向项目不需分配业绩金,只需分配工作量),否则不计算积分。

9. 每次做了相关操作之后,需刷新个人积分,才能显示最新的积分: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刷新”。

联系人:何旭彬

联系电话:39322710

邮箱:ruanyibang@qq.com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实验2号楼

传真:020-39322511

办公室电话:020-39322527

邮箱:Email:tmjtxy@gdut.edu.cn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bet356平台首页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