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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3        阅读量: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我校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与新一轮岗位原级别聘用工作已于上学期全部完成。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与工勤岗的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根据新修订《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广工大规字〔2016〕30号 )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晋升的人员范围为学校现聘教师岗位(含辅导员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的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二.申请晋升岗位等级具体步骤

1. 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现聘岗位类型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实施方案》中各类各级岗位的申请条件,填写相应岗位的《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聘单位。

2.资格审查与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向相应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推荐,《岗位拟聘及推荐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

3. 评审和制定拟聘方案

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副教授一级及以下岗位的评审工作,拟聘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负责教授二级岗位评议推荐、教授三、四级岗位评审和审核各学院(部)岗位聘任委员会上报的拟聘方案,形成全校教师各级岗位拟聘方案。

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分别负责各类相应岗位的晋级评审工作并形成拟聘方案。

4.学校审批及公示。

三、时间安排

序号工作程序和内容时间安排

1

发布校内通知启动岗位晋升工作。

公布各级别可晋升岗位数(另文公布)。

2016.10.12

2

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受理岗位等级晋升申请。

10.12—10.21

3

各二级单位资格审查及推荐。

10.22—10.28

4

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委员会对本单位副教授一级及以下岗位评审。

学校各聘用委员会评审。

确定全校各类岗位等级晋升拟聘方案。

10.29—11.20

5

拟聘方案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议核准,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

11.30前

四、其他事宜

1.校内高聘的“青年百人计划”教师本次无需申请岗位等级晋升,所高聘岗位不占用各学院(部)的相应等级岗位指标数。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首次岗位设置时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工人身份人员应转为工勤技能岗位原级别聘用,符合等级晋升条件人员可按工勤技能岗申请晋升岗位等级。

3.获得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

4.非编全职聘用的“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可按照上述步骤申报岗位等级晋升。

5.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岗位新一轮聘用工作方案》(广工大人字〔2015〕76号)。

6.学院(部)岗位聘用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岗位晋升聘用推荐工作时,应在委员会成员以外再随机抽取本单位3名左右的教师代表(本次未申请晋升人员)作为监察员列席会议。如委员会成员本人涉及申请晋升,在会议讨论时原则上应进行回避。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晖 、董 毅 联系电话:39322792

人 事 处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3.《广东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4. 《广东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

5.《岗位拟聘及推荐情况汇总表》

请需要申报岗位等级晋升的教职工于10月21日前(周五)将申请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实验二号楼509,联系人:宋老师,电话:39325709)。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实验2号楼

传真:020-39322511

办公室电话:020-39322527

邮箱:Email:tmjtxy@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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