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广东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通知,现将开展新增校内专任硕士生导师(简称“校内硕导”)和2020年硕导招生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切实履行导师职责;
2、在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上,开展前沿性研究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应承担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有一定的科研经费保障研究生完成必要的研究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学术论文指导工作,年龄条件符合学校高级专家延迟退休的有关规定;
4、申请人的年龄(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符合学校关于《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广工大校字〔2012〕13号),延迟退休者须按人事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受聘正高二级教授岗位:67周岁停招;
(2)受聘正高三级教授岗位:博士生导师62周岁停招,非博士生导师59周岁停招;
(3)受聘正高四级教授岗位及以下:57周岁停止招生。
5、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需要主持有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参考标准为:理工科不低于5万元,文科不低于2万元,经费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有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3)入选为学校青年百人A类人才者(入校三年之内科研项目经费不作要求)。
二、学院申请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1、11月26日前,初次申请者和暂停招生申请恢复者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校内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学校财务系统的本人经费截图。上述材料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各学科点;同时提交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将根据招生资格条件全面审查申请人的年龄、职称、学历、科研项目、经费等基本情况;
2、11月26日前,原已在库的指导教师,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附件2),提供学校财务系统的本人经费截图,提交电子版至各学科点;学院将重点审查年龄、科研项目、经费等情况。
3、11月28日12:00前,各学科点负责人汇总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给学院龚星老师处(xing_g@gdut.edu.cn),纸质版请交至学院刘广静老师处。
4、其他事宜可参考学校有关通知。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43865
5、各学科点负责人:结构,朱江老师;道桥,姜海波老师;岩土,杨雪强老师;市政,王志红老师;暖通,刘丽孺老师;测绘,王华老师;工管,冯为民老师。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校内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