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年级、班级: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促进优良的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创新类培养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等,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2021级除外)
二、具体安排
(一)9月15日前,各年级指导参评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
(二)9月15日前,各年级完成单项奖(学生创新奖、校园文艺菁英奖、社会实践菁英奖)推荐工作,填写《单项奖学金汇总表》,连同学生申请资料以年级为单位交到实验二号楼514办公室谢老师处;
(三)9月17日前,各年级完成先进班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以年级为单位交到谢老师处;
(四)9月23日前,学校团委完成校一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学校团委用)》并报相关学院,并将所有获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网上和宣传栏),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各类奖学金;
(五)9月27日前,各年纪完成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完成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各类奖学金;
(六)9月28日前,各年级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各类奖学金的审核工作
三、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求
(一)本科在校学生(2021级除外)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申报依托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年级组织每位同学在系统上完善个人资料、填报综合测评资料,系统开放给学生完善资料的时间是9月3日0时-9月15日24时;
(二)学生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奖学金时间段:9月18日0时——9月27日24时,各年级审核时间段:9月18日0时——9月28日24时,逾期视为弃权,可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与评价,各单位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结果是学生申报国家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及学院要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保证奖学金及国家奖助学金的顺利评定;
(三)各年级要严格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其中报送到谢老师处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xiezetao@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年级+材料名称;纸质版按要求签字,报送到实验二号楼514办公室谢老师处。
(四)各年级应在本年级学生学习、生活集中地公布本学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并同时公布学工办的电话:020-39325375(谢老师),邮箱:xiezetao@gdut.edu.cn。
附:相关文件、表格打包下载和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关于综测和奖学金操作指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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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