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我省将统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拟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利用假期回家准备好相关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对象
我校2017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并有意申请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非已申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也可申请)。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下学期开学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家庭子女,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下学期开学后送学院核对,复印件由学院存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配资助名额、安排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请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9月集中开展认定,其余时间暂不接受认定申请。
附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填表说明下载地址:
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23710(登录名:gdutnews,密码:newsgdut)。
学生工作部(处)学院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