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粤组电传〔2017〕46号)要求,在全校党员中做好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月31日
二、考学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党委的全体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考学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方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方式见《考学指引说明》)。
考学答题时,考学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试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答题完毕后即时显示成绩。可多次作答,考学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最终成绩。考学期间,党员可随时登录考学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学统计
本次考学以2017年6月的党统数据为参考基数。考学设参考率、满分率和平均分三个考核指标。考学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将依据考学系统对各高校考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生成统计数据和考学排名,定期进行点名提醒和督导,并通报考学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我校考学参考率和满分率,请各党支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集中考学,并做好成绩登记。
六、考学结果
考学结束后,党员的考学成绩将作为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学分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存并存档。2018年2月1日后可登录考学系统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考学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将考学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确保全体党员尤其是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参学参考,实现考学全覆盖。
(二)严格督查考核。学校党委将建立严格的情况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二级党组织抓党员考学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将其作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基层党支部要对每一名党员参加考学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并将考学成绩作为党支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考学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考学竞赛等方式提升党员考学积极性和考学效果。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反复多次考学,在学中考、在考中学、不断增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确保考学取得实际效果。我校在“学省党代会精神 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等往次考学中,成绩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各二级党组织要再接再厉,借鉴以往考学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争取再创佳绩!
(四)相关材料报送。请各党支部做好所属党员的考学成绩核查工作,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2月1日前将《考学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上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zzk@gdut.edu.cn,组织部将进行第一次考学情况通报。同时,请各二级党组织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送工作信息,反馈考学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考学结束后书面总结也请报送至zbzzk@gdut.edu.cn。
联系人:汤猛,刘韬;联系电话:39322626,37622648。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