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增聘1名人才专员,协助学院领导开展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志于为学院发展作贡献;
3. 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
4. 作风正派,甘于奉献,责任心强,有担当、能干事。
二、基本资格
1. 院内在编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2.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调进人员或新接收人员参考原单位表现);
3. 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
三、选拔聘任方式与程序
1. 2017年12月6日前,学院公布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
2. 2017年12月12日前,各系所中心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竞聘人员把推荐表(或自荐表,见附件1)打印签名后,交学院办公室何绍彬老师;
3. 2017年12月13日前,学院办公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2017年12月20日前,学院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结果,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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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人才专员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