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五次全体会议关于“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管理改革”的相关决议,从 2016 年起我校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现将学院 2018 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基本条件
1、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所从事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3、申请人的年龄(计算至当年 8 月 31 日)符合学校关于《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广工大校字〔2012〕13 号),延迟退休者须按人事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受聘正高二级教授岗位:67 周岁停招;
(2)受聘正高三级教授岗位:博士生导师 62 周岁停招,非博士生导师 59 周岁停招;
(3)受聘正高四级教授岗位及以下:57 周岁停止招生。
4、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需要有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参考标准为:主持在研项目且有可用的科研经费,其中理工科不低于 5 万元(应数不低于 2 万元)、文科不少于 2 万元(外语和社会工作暂时不作要求)。新引进教师 2 年之内科研项目经费不作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有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3)入选为学校青年百人 A 类人才者(入校 3 年之内研项目经费不作要求)。
二、学院申请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1. 3 月 13 日前,初次申请者和暂停招生申请恢复者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校内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1)和《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附件 2),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各学科点;同时提交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将根据招生资格条件全面审查申请人的年龄、职称、学历、科研等基本情况;
2. 3 月 13 日前,原已在库的指导教师,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附件 2),提交电子版至各学科点;学院将重点审查年龄、科研、指导学生等情况。
3. 3 月 15 日前,各学科点负责人汇总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交至学院聂锦旭老师处(niejinxu@163.com),纸质版请交至学院刘广静老师处。
4. 其他事宜可参考学校有关通知。
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28679
5. 各学科点负责人:结构,朱江老师;道桥,姜海波老师;岩土 杨雪强老师;市政 王志红老师;暖通 刘丽孺老师;测绘 王华老师;工管 冯为民老师。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校内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