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各系所专业教师中选聘兼职实验室负责人若干名,协助学院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志于为学院发展作贡献;
3. 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
4. 作风正派,甘于奉献,责任心强,有担当、能干事。
二、基本资格
1. 院内在编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近5年入职的青年教师、青年百人优先考虑。
2.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调进人员或新接收人员参考原单位表现);
3. 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
2、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调研、论证)及管理;
3、对外交流;
4、协助实验员管理实验室。
四、各实验室增聘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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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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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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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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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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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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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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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材料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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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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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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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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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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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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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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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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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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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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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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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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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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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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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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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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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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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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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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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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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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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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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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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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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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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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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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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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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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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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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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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聘任方式与程序
1. 2018年3月20日前,学院公布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
2. 2018年3月26日前,各系所中心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竞聘人员把推荐表(或自荐表,见附件1)打印签名后,交学院办公室王智杰老师;
3. 2018年3月27日前,学院办公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2018年4月3日前,学院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结果,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