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学校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学生党支部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已由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培养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以上;
2)已取得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学员在其它高校取得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可予认可。
3) 目前学业成绩无科目不及格记录(含重修、补考已通过);
4)无违规违纪记录;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或科技创新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必须是已列入本单位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拟发展的对象;
7)个人自愿。
2.成绩标准
1)2016级: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学业排名原则上在本班前30%以内;
2)2015级: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学业排名原则上在本班前40%以内;
3)研究生由各研究生党支部确定。
3.名额分配
上半年发展人数及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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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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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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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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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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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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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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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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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可视实际情况商讨协调。
(二)教工党支部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由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培养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以上,并已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2.已取得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学员在其它高校取得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可予认可。
3.必须是已列入本支部2017-2018学年下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拟发展的教工。
二、培训时间
2018年4月中旬-5月中旬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课程分理论教学(12学时)、网络教学(4学时)、交流研讨(4学时)、自主研修(4学时)四个板块,理论教学部分由学校党校统筹安排,其它板块将由学院分党校组织开展。培训班详细课程安排开班前一周公布。
1.专题教学(12学时):中国共产党党史、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2.网络教学(4学时):依托我校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立的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网络教学,或通过共产党员网开展教学,组织观看电教片、红色影片等。
3.交流研讨(4学时):各分党校组织学员进行分组集中讨论,一般每组不超过30人,每位学员都要发言,主要结合集中授课、网络教学和自学内容,结合集中授课、网络教学和自学内容,谈认识体会、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和行动。
4.自主研修(4学时):学员按照指定学习资料(下载文件)自主学习。
四、结业考核
学生学员采取闭卷考试和撰写学习心得两种形式进行。闭卷考试试卷由学校党校办公室统一印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学习心得占30%(要求学员在培训班结束前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学习心得)。
教师学员以自学为主并结合所学内容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党支部根据上述学员标准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各年级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应填写表格《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点击下载:下载文件),并以年级为单位命名后于4月8日前发送给李成瑶老师汇总。其中“班级民主测评情况”应由各班级组织全班同学填写投票表格:《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XX级XX专业XX班拟推荐发展对象民主测评投票》(点击下载:下载文件),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测评,要求参与测评人数需不少于班级总人数80%,同意推荐发展的得票数必须不少于参与测评同学人数的90%,结果才有效,并将结果填入《名单汇总表》,作为考察个人群众基础情况的重要参考。
3.
各教工党支部如有推荐的拟发展对象,请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教职工用表)下载文件
如有疑问,学生可联系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教工可联系党建组织员李成瑶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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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