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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04        阅读量:

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编外长期聘用专任教师。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 (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申请免测。
2、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近年已完整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除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备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以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测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认定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4月2日—4月9日,各学院(部)向本单位教师认真宣讲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接受申请教师预报名。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同时,各学院(部)根据认定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需要,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调整)专业测评小组,每个专业小组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各单位填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测评小组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4月9日前,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2交师资科(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zk@gdu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XX 学院(部)教师资格认定”。
2、统一参加教师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4月9日至14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注:必须粘贴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的照片,打印照片无效)。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附件7-1)填表要求,注意个人信息完整。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月10日-4月20日,各学院(部)专业小组安排时间开展工作,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见附件3),对参加面试、试讲的申请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记录存档,以便网上报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填写测评结果分数。
5、教师资格审查。4月20日—4月25日,申请人提交材料到本学院(部)。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月25日前按要求将申请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审核纸质材料、网上审批申请人材料。
6、公示。4月30日-5月9日,申请认定情况经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对符合认定的送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7、上报。5月10日,公示无异议后的认定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8、教师资格核准。6月-7月份,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对我校送审材料进行核准。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符合特许政策除外),请申请人尽早办理。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以博士学位免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须提交学位鉴定证书,其他人员可提交学历或者学位鉴定证书。
2、人事处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指定的体检医院,将组织申请人员集中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校内通知。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报范围,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已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无须再申请认定。
5、申请认定的相关表格见通知附件。请各有关学院(部)将本通知及附件发给本单位申请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9322790
邮箱:szk@gdut.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张老师 魏老师

请需要预报名的老师按学校的通知要求,于4月9日上午11:00前填写好附件1《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发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王智杰处,电话:39322527。

附件: 一键下载
1、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高校教师资格专业测评小组成员情况一览表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
4、申请任教学科列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填写要求
8、照片粘贴表
9、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列表
10、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公办编内)
1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公办编外)
13、关于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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