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35号)要求,为推进落实高校“放管服”及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确保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质量,现就做好推荐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入库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愿意按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和要求,参加我省高校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
(四)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入库。
(五)有以下情形者,不可申请入库:
1. 已经退休;
2. 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 .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参加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请程序及工作要求
入库人选个人自愿申请并填写《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每人最多可填报1个一级学科下的2个二级学科),并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1张(以申请人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0kb),报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各单位认真审核本部门入库候选人有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于4月25日12:00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材料(推荐表纸质+电子版,个人近期电子照片)后,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790
邮箱:szk@gdut.edu.cn
人事处
2018年4月16日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学校的通知要求,于4月23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实验二号楼501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络人:薛茗,电话:39322527。
附件: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