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改善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切实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学校决定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录取为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将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应为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并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较高(仅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且署名所读高校,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拟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且署名所读高校提出1项以上(含1项)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6、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专业申请,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7、经硕士生导师推荐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同意。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9、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部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已取得能反映其具有研究潜质的阶段性研究报告,由硕士生导师和学院学位评议组出具说明其确有培养潜力的推荐意见,可以适当放宽相关学业成绩与学术成果条件,以“创新能力突出者”身份申请。
(二)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对象应为本校及其他高校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并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中科院研究所、全国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国(境)外一流大学应届(毕业1年以内)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满足(一)中的1-9项。
部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所发表论文期刊达到我校学术期刊“A”类等级申请者,可以适当放宽相关学业成绩条件;达到我校学术期刊“T”类等级申请者,可以适当放宽相关学业成绩与毕业(3年以内)条件,均以“创新能力突出者”身份申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19年12月1日-12月9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网报号。导师及专业方向等信息请参照《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者按要求备齐所需申请材料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递交至所报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请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w.gdut.edu.cn)中“参考信息”栏目查询。来自外校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可以通过EMS等方式寄送材料,且须保证材料在截止日期前送达。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bsbm] 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广东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
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4、《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见附件5,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三)各学院于12月7日前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委员等相关成员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见附件1)。
(四)各学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按相应的申请条件对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的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学院将其申请推荐材料、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6、7)于12月12日16:00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5)。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将获得复试资格,报名费的具体缴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试与录取
(一)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小组于12月18日-20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做好详细复试记录(见附件8、9),并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须保管1年)。
(二)体检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须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12月20日前递交所报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对于复试成绩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所有材料、体检结果、复试登记表(见附件8、9)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0、11)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稿发至:gdutyzb@126.com)。研究生院对学院所报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选拔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学籍学位管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生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情况,将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在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后,按照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及授予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批准转回硕士研究生培养。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管理,入学前须取得硕士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
五、其它
1、学院应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18〕6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并可根据该办法及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执行。
2、通过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列入各学院(导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须缴清硕士研究生阶段全部应缴费用,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附件:下载文件
1.学院选拔工作组织管理备案表
2.广东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4.广东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5.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6.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7.广东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8.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9.广东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10.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11.广东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