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19年第一期(总第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将于4月中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已由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
2)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研究生在其它高校取得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可予认可。)
3)目前学业成绩无科目不及格记录(含重修、补考已通过);
4)无违规违纪记录;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或科技创新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必须是已列入本支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拟发展的对象;
7)个人自愿。
2.成绩标准
1)2017级: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学业排名原则上在本班前40%以内;
2)2016级: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学业排名原则上在本班前50%以内;
3)研究生由各研究生党支部确定。
3.名额分配
2019年上半年发展人数及名额分配
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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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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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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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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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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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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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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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可视实际情况商讨协调。
二、培训时间
2019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
三、培训安排
1.学校党校集中培训
具体课程安排待学校党校通知
2.分党校培训
1)分组研讨或谈心谈话。学时为半天。学院分党校组织学员,结合培训课程,结合思想实际开展主题讨论或谈心谈话。
2)学员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学时为半天。学员按照《规定自学目录》(附件1)进行自主研修,并围绕“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再思考”、“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准备好了吗”等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学习体会。
四、考核要求
1.学院分党校根据学员考勤、学习期间综合表现和撰写学习体会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三部分各占40%、20%、40%的比例。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2.学院分党校组织党员教师对学员的学习心得进行评阅评分,确定最终考核成绩。学员学习心得由分党校存档,学员入党后可作为思想汇报归入党员档案。
3.学院分党校于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成绩登记表,并根据考核合格名单申领结业证书。
五、工作流程
1.各党支部根据上述标准严格把关,根据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各党支部拟定推荐名单后深入相应团支部考察推荐人员群众基础情况,民主测评应由各团支部组织同学通过无记名投票(测评票模板见附件4)进行,要求参与测评人数不少于团支部总人数的80%,同意推荐发展的得票数不少于参与测评同学人数的90%方算作通过;
3.各党支部将拟定的推荐名单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严格审核、充分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各党支部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3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gduttumudj@163.com。
如有疑问,学生可联系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教工可联系组织员李成瑶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518。
附件1:《规定自学目录》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 附件3:《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XX级XX专业XX班拟推荐发展对象民主测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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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