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9】3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培养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建设,形成有利于高层次、高质量、创新性人才培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形成“高起点、重创新、厚基础、强能力、求卓越”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部署,继续开展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9年申报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五类:
(一) 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 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2019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中。
2.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学院或学科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统筹安排。
3.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认定后组织实施,项目的实施情况将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考核。
4.各有关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对于各项学术交流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进行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5.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6.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具体要求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按照《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按照《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所有研究项目都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按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管理,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4.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度,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至少实质性合作2年以上。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申请及管理。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建设体规划,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学校将在限额范围内择优遴选各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人须按申报类别填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4)、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办公室薛茗老师处。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wzhihong@gdut.edu.cn(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项目类别+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请于2019年4月23日16:00前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细节可咨询:黄老师(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393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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